據政府采購信息網最新報道,廣西5000萬元節能監察儀器設備采購流入假貨一案,目前已取得兩個最新進展:
一個是廣西財政廳5月23日公布了投訴處理決定,內容如下:
駁回B、E分標中標供應商,要求維持原中標結果的投訴事項;
責令被投訴人按照政府采購有關法規修改完善招標文件,然后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對采購代理機構通報批評、對項目經辦人進行批評教育;對評標委員會成員通報批評,對商務評委予以不良行為記錄。
另一個是,4月14日,采購代理機構迫于壓力,對C分標作廢標處理。
首先讓我們回顧一下這個案例:這個節能監察儀器設備采購項目共有五個分標。其中,C分標出現疑似假冒和“三無”產品,遭質疑后,項目不得不暫停。其后,令人不解的事情發生了,C分標并未廢標,反倒是與質疑無關的B、E兩個分標被廢了。
無論是質疑供應商,還是B、E分標供應商,都對這一處理決定極為不滿。
采購代理機構給出的解釋是,接到質疑后,組織原評標委員會對項目進行復審,認為B、E兩個分標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不足三家。
C分標的質疑供應商認為,C分標的中標產品“煙氣分析儀伊斯特8500C”沒有國家行政機關頒發的中國進口計量器具《CPA型式批準證書》,屬于非法銷售的產品;C分標中標產品“美國鼎翼熱像儀”為杜撰,或為完全不在市場銷售的產品,或為OEM(貼牌)產品。
對此,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是:招標文件中沒有明確要求在投標文件中須提供煙氣分析儀CPA型式批準證書,故只需在供貨前提供即可;對于熱像儀,中標人只需在供貨前提供海關入關單即可。
根據我國相關的計量器具法規,凡是進口或者外商在中國境內銷售、被列入國家《進口計量器具型式審查目錄》的,應當向國家有關部門申請辦理CPA型式批準證書。換句話說,沒有CPA認證,在中國銷售屬違法。
代理機構迫于壓力,最終對C分標作廢標處理。
接下來,我們來談B、E兩個分標,原中標供應商認為變更結果嚴重損害了其合法權益,先質疑后投訴,理由有三:
一是兩家中標供應商均未獲得任何關于質疑投訴和答復的信息,廢標公告所稱“因接到投標人針對中標結果的質疑”純屬子虛烏有;
二是該質疑尚未答復,為何無緣無故宣布廢標;
三是采購代理機構組織原評標委員會重新評標后,變更中標結果,這是違法行為。
接到B、E分標供應商的投訴后,廣西財政廳不是只查投訴人提及的事項,而是對涉及的采購活動進行了徹查。在徹查的過程中發現,B、E兩個分標的評審中存在投標人提供的報表并非嚴格意義上的財務報表、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但該投標人并未被判作無效投標。
如果據此依法處理, B、E兩個分標符合條件的供應商都不足三家,那根據法律就應作廢標處理。因此在處理決定中,追究了原評標委員會評審時把關不嚴的失誤,對第一責任人——商務評委予以不良行為記錄。